(四)沟通协调工作 负责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工作沟通和协调;负责与医院职能科室及其他业务科室沟通和协调;负责与异地医保经办机构就异地就医管理问题进行沟通和协调。
(五)质量管理控制 定期对医保质量和医保数据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加强对医保管理质量的控制,及时进行通报和点评,提出改进措施,落实奖惩规定。以临床诊疗规范及卫生经济学证据为抓手,监督医疗质量和医保费用相关情况,不断提高医保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六)医保费用分析 及时分析医疗费用使用的合理性,并提出对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及合理收费的改进意见,减少医保费用核减;负责医保患者门诊、住院费用的全院性指导、协调、审核;负责医疗保险费用统计、分析、申报;督促落实医保费用按期拨付。
(七 )医保资质准入 负责医疗保险各类项目审批和备案,办理药品、物价、材料等医保资质准入及申报。
第三章 制度管理
第七条 工作会议制度 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医保工作会议(应由院领导主持),内容包括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医保政策的宣传培训情况、费用审核中存在的问题、信息系统运行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工作情况等,要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或建议。会议内容要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第八条 专题会议制度 针对医保工作中的某一专项任务或主题,联合院内相关部门研究具体工作,破解工作中的疑点和难点。专题会议适时召开。会议内容要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第九条 工作通报制度 要建立医保工作通报制度,通报内容包括医保工作的总体方案、年度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进度、医保管理指标完成情况、医保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注意的事项、医保新政策及新规定或新动态等。通报形式包括:院周会、中层干部会、医院局域网络、公示栏、简报等多种形式。
第十条 宣传培训制度 要有计划的对工作人员(包括新入职员工、进修生、研究生、实习生等)进行医保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并将培训内容纳入继续教育范畴。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实施、有讲评;医院要悬挂医保政策宣传板,利用院内平面及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宣传和介绍医疗保险政策、医疗费用支付规定、费用报销流程等内容。
第十一条 成本管理制度 医保基金的使用要建立在合理的基础之上,医院要从卫生经济学角度,对医疗成本进行管理,有效控制医疗运营成本。协助医院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卫生经济管理部门降低医疗运营成本,树立全员成本管理意识,做好成本管理工作。合理控制不同类型疾病转诊率(含异地就医转诊率),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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