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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来源: | 作者:pro9f8090 | 发布时间: 2019-07-04 | 53967 次浏览 | 分享到:

5.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学科专业的详细分类与代码见申报(备案)表或《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代码查询中的学科分类代码;

6.按要求选择相应的申报(备案)表,如实、准确、认真填写其中的各项内容。如有不实、虚假、错误信息及未按要求填写,一经发现,将不予通过;

7.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其当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的负责人不受此限)。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岗)工作人员;

8.项目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的学科专业;

9.项目的举办地点须在中国内地,严禁在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

10.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

11.每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得超过6期(次);

12.申报(备案)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还另需注意:

1)须符合申报(备案)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资质要求;

2)远程项目设有学术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对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要求只针对学术负责人,其对项目的学术水平等全面负责。技术负责人只负责项目的技术制作。

13.项目备案相关要求: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含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及已进行过一次备案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如当年完成全部期次的举办及全部按要求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汇报执行情况并所汇报的执行情况均获审核通过后,其项目拟下一年度继续举办,可申报项目备案,备案只可进行一次;

2)如项目申报备案,除下一年度的举办起止日期、举办地点、拟招生人数及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申办单位联系人和电话可变更外,其余项目信息均不得变更;

3)项目备案时题目中如涉及期(届、次等)数或年份数需调整时,可在备案表的备注中注明改后的期(届、次等)数或年份数。如拟备案项目的题目中不涉及期(届、次等)数或年份数的调整时,则备案表的备注中无需填报内容。

14.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所申报项目须与基地学科专业相符。

二、申报程序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