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箱

密码

注册 忘记密码?
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 | 作者:pro9f8090 | 发布时间: 2019-07-04 | 51991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为规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项目管理,提升培训质量,根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要求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标准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科的国内或国际发展前沿;

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

3.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

4.填补国内、外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5.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表填报要求

1.申办单位须为医疗卫生或相关的教学、科研等机构;

2.项目的申办单位须由其行政管辖的上级部门予以建立申报用户(立项用户)并通过该用户申报项目。不可重复申报;

3.填表前须认真阅读申报(备案)表中的填表说明;

4.填写申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的工作单位名称时,需完整填写单位的标准名称(与单位公章相一致);

5.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正确选择相应的学科专业,学科专业的详细分类与代码见申报(备案)表或《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代码查询中的学科分类代码;

6.按要求选择相应的申报(备案)表,如实、准确、认真填写其中的各项内容。如有不实、虚假、错误信息及未按要求填写,一经发现,将不予通过;

7.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其当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的负责人不受此限)。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岗)工作人员;

8.项目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的学科专业;

9.项目的举办地点须在中国内地,严禁在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

10.严禁组织与项目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严禁组织学员旅游观光;

11.每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得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