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州、市卫健委、医疗卫生单位、医学院校、医学学术团体: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2019]10号)文件要求,现将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新申报项目:2019年7月15日——8月25日
备案项目:2019年7月15日——12月30日
请各有关单位在规定的申报时间范围内做好申报工作。
二、申报网址
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申报,网址:http://cmegsb.cma.org.cn 未创建用户信息的单位,请向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创建信息后方可上报。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医疗卫生单位、医学院校、医学学术团体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含直接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单位),依据《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及《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审核及申报工作。
(二)根据全继委办【2019】10号文件要求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登录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后,通过“项目管理”栏目下的“疑似负责人超项查询”可查询项目负责人可能存在的超项情况(根据规定,除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外,同一项目负责人每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在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报项目前,可按相关要求依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三)继续施行项目执行情况与项目申报挂钩的管理措施。申报2020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采用2018年新获批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际执行率×2019年新获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数,作为2020年新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上限数。(申报备案及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除外)。
(四)加强项目备案的严格管理,当年新获批项目拟下一年度申报备案,须满足以下要求:
1、完成当年全部期次的举办;
2、按要求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中完成各期次举办的执行情况汇报;
3、各期次举办的执行情况汇报,按要求须经审核并获通过项目申报备案只可进行一次。
四、联系方式
青海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3-08-17
青海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关于国庆节、党的二十大期间做好维护正常医患关系的通知
2022-09-26
2022-08-26
2022-08-18
2022-08-15
青海省医药卫生学会
联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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