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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18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青卫人〔2019〕19号
来源: | 作者:pro9f8090 | 发布时间: 1970-01-01 | 25416 次浏览 | 分享到:

 (十二)继续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对学术成果、业绩、资历、学历、工作经历造假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三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对违反诚信承诺规定的申报人员,列入我省职称申报失信人员名单,在全省范围通报。对为申报人员提供虚假证明的经办人及单位实施责任倒查,依据有关规定在全省范围通报并追究责任。

 (十三)未尽事宜,继续执行国家和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规定。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性,从促进本地区、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申报推荐工作安排,强化政策宣传和解释,严肃工作纪律,高质量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确保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完成。

 (二)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充分履行申报推荐的主体责任,严格申报推荐程序,切实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尤其要加强申报资格和工作业绩材料及病历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各市州、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切实履行好审核监督职责,确保申报推荐质量。

 (三)要注重工作协调与沟通,及时掌握舆情和社会反映,及时核查处理来信来访,稳妥处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职称评审工作平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情况,请及时与我委人事处联系。

 (四)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各单位要认真填写《青海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情况年度审核备案表》(见附件1)《青海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晋升推荐表》(见附件2)《青海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见附件3)《青海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并加盖公章,在报送评审材料时,将花名册(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我委人事处,同时将附件1、附件2、附件4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省医药卫生学会联合办公室医学科技评审部。

联系电话:0971-8239826  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0971—6267237  省医学会联办医学科技评审部

以上内容可登陆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