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西部、边远地区达到80%),初级卫生技术人员获取学分的达标率达到80%(西部、边远地区达到70%);全体卫生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素质能力明显提高,服务行为和服务质量相应改善;
3.继续医学教育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各省(区、市)继续医学教育政策制度、组织管理、培训基地、师资队伍、信息化建设和日常监管等得到切实加强;80%以上的省(区、市)全面实行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管理,并采用远程教育手段开展适宜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三、“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四)扩大继续医学教育覆盖面。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打破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将村卫生室、非公立医疗机构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继续医学教育实施范围,实行全行业属地化管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应根据自身的服务功能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依据有关规定创造性地开展相应的继续医学教育,创建学习型组织,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将继续医学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监督与考核。
除依据有关规定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的卫生技术人员外,其他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含乡村医生)均应依据有关规定,参加与其专业技术岗位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并努力达到相关培训目标的要求,学习情况纳入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考核。在医疗卫生机构中工作的其他人员的继续教育参照本指导意见精神执行。
(五)开展面向全员的职业综合素质教育。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均应根据工作实际,通过适宜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全体卫生技术人员的医德医风、职业道德、医学伦理、人际沟通、团队合作等职业素养教育,卫生法律法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从业行为规范等政策法规教育,健康教育、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控、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院前医疗急救、医院感染控制、医药卫生科技创新等公共业务知识技能教育,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崇高理念,不断提升全体卫生技术人员的职业综合素质。将职业综合素质教育学习情况作为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考核的必备内容。
(六)推行以岗位胜任能力为核心的专业培训。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岗位职责为依据,以胜任能力为核心,以个人的实际素质能力为基础,通过适宜方式,分专业分层次对各级各类相关卫生技术人员实施针对性的业务技术培训,加强培训效果考核,使基层卫生、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医药卫生各专业各层次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技术素质和专业服务能力在“十二五”期间普遍获得新的明显提高,达到本专业本岗位职责对提升专业素质能力的基本要求。将专业培训情况作为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达标考核的必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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