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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省卫生计生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要点
来源: | 作者:pro9f8090 | 发布时间: 1970-01-01 | 12053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4年,全省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聚焦中心任务,围绕卫生改革发展大局,提供制度保障;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驰现象;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为推进全省卫生体制改革创新和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健全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着力打造清正廉洁卫生干部队伍

(一)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健全惩防体系建设

根据省纪委《全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要求,制定委党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委党组、委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加强教育和管理,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廉洁从医教育,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委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党支部要开展警示教育,以领导干部、重点岗位人员为重点,以发生在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为教材,以案说法,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发挥廉政文化的影响力和渗透力,营造廉荣腐耻的良好氛围。

(三)创新完善监督制度

要加强和改进对“一把手”的监督,探索开展下级基层医疗机构党政正职向委党组述职述廉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拟选拔任用干部在党组、党委(总支、支部)讨论决定前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和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

要强化药品、耗材、设备等采购的监管,健全完善审批管理等各项制度,促进阳光采购。创新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发挥防控机制的预警和防治腐败作用。大力推进卫生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进一步拓展行政权力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着力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四)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委党组18条要求。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从政若干准则》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五)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驻委纪检组、委直属机关纪委和委属各单位纪委要坚决查处党员干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等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案件,以贯彻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十六禁”为抓手,重点查办违反规定乱收费、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索要“红包”以及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严重医疗安全事故的案件,严格责任追究。

要坚决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全面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纪录的规定》,与司法机关等部门建立沟通机制,对违规企业列入不良记录,对违纪违法人员严厉查处,探索从源头上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腐败。

要坚持宽严相济的执纪观,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又为在卫生改革发展中敢于创新、敢于作为的同志减负助威,最大限度地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规定落实到位

(一)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委党组、委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党支部要深入开展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加强对本系统履行监管职责情况的督查,确保政令畅通。对不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查处。

(二)加强对改进作风、坚决纠正“四风”情况的监督检查

委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党支部要强化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1条”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抓住元旦、春节、中秋等重要节点深化预警提醒和专项检查,坚决制止公款吃喝、赠送节礼、违规消费等不正之风。

要强化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督查,在被投诉举报、明查暗访、重点督查中发现有影响单位效能建设行为的,严格责任追究,并与单位年终评先和个人年终考评挂钩,着力营造廉洁高效卫生行业环境。

(三)加强对卫生计生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

委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各党支部要围绕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思路,重点督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落实情况,确保公立医院改革的便民惠民措施扎实推进,确保基本药物制度推行中央财政补助和药品零差率政策落实,确保各项基层卫生和公共卫生投资项目与资金的规范管理,确保卫生改革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顺利实施。

三、突出为民理念,全力推进卫生行风建设

(一)大力弘扬“崇德敬业、守信笃行”的“无红包”精神

委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强化创建“无红包”医院的长效措施,加大“红包”行为惩戒力度,健全行政领导失责追究机制,不断巩固“无红包”医院创建成果。

要进一步强化卫生计生核心价值体系建设,通过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创建人民满意医院”、“优质护理示范工程”、“修医德、强医能、铸医魂、树形象”和“文明服务在卫生”活动活动,着力培养医务人员高尚的医德情操。

要认真总结宣传卫生计生系统广大职工“默默无闻、爱岗敬业、精于求精、无私奉献”的优秀品德,大力宣扬卫生计生系统涌现的一大批先进典型人物,弘扬主旋律,积聚正能量,树立新形象。

(二)进一步完善医德诚信考评制度,拓展考评内容,规范考评标准,用好考评结果

委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推进医德诚信考评工作与建立医务人员不良记录工作有机结合,严格医德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年度考核评定、岗位聘用、职称晋升、绩效工资分配以及评优评先、执业注册直接挂钩。

实行医德诚信考评“一票否决”制,对考评不合格人员取消当年评优、竞聘资格和采取缓聘、解聘、待聘等处理措施。健全完善第三方调查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方调查对行风工作的促进作用。

四、严明职责要求,不断提高反腐纠风工作实效

(一)严格落实责任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严格卫生计生委党组与各单位签订的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责任书的落实与对照考评。委直各单位每半年向委党组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抓行风工作情况。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行业不正之风长期蔓延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二)形成工作合力

驻委纪检监察组会同委直属机关纪委、委属各单位纪委发挥反腐纠风主力军作用,协助党组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加强对反腐纠风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结合行业实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和纠风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抓好工作落实。

委直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责任制的分工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纠风工作,注重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各行业单位廉洁从政、廉洁从医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反腐纠风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齐抓共管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委党组、委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支持纪检监察干部依法履行职责,委属各单位要重视纪委书记的配备,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加强能力建设,加强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依法执纪水平。各级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人员要加强作风建设,恪尽职守,严于律己,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