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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医药杂志投稿须知
来源: | 作者:pro9f8090 | 发布时间: 1970-01-01 | 11478 次浏览 | 分享到:

《青海医药杂志》、《高原医学杂志》

投稿须知

 

一、凡向《青海医药杂志》和《高原医学杂志》投稿需附单位介绍信或加盖主管机构公章,每篇论文交纳审稿费20元,勿一稿多投,文责自负。

二、文稿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逻辑性,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三、两刊栏目有论著、临床经验、临床检验、病例报告、技术交流、中医中药、藏医、药物与临床、药品检验、调查报告、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述评、讲座、综述、医学教育等,原则上不收各类管理性文稿。

四、文稿请用A4单面打印,打印稿字迹要清楚,标点符号使用正确;文字要求精练、通顺、重点突出;来稿最多不超过4000字,并附扼要的中文摘要、关键词3~5个及中图分类号。摘要为结构式摘要,内容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论著文章附相应的英文摘要和关键词。

五、稿件均需有关专家审阅,能否刊用在6个月内通知作者,作者也可电话查询。

六、稿件修改后,直接将修改后文稿用电子邮件(E-mail:qheyzz@public.xn.qh.cn)或软盘发回,并将原稿、修改稿,修改单一同寄回。

七、作者收到退修意见后,请认真参照修改意见修改后于3个月内将修改稿(加盖单位公章)、退修意见单及原稿一并返回编辑部。逾期将按新稿处理。

八、稿件一经采用,按规定收取发表费后排版发表,逾期不交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九、文稿发表后,付一定稿费并赠送作者当期杂志2册。

十、请作者自留底稿,以便投稿后的查询备用。

十一、编辑部联系电话:0971—6266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