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继医教办〔2015〕39号
青海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申报201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州、市卫计委、医疗卫生单位、医学院校、医学学术团体: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下简称国家级CME项目)的安排意见,为做好我省2016年国家级CME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省范围内2016年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各单位要按照申报的要求,对申报的项目须经本单位学术委员会进行筛选,并经本单位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审核后,将申报材料报至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由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进行初审,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后统一上报。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要求,在实行网上申报的同时,仍需按文件的相关要求报送打印的申报材料(见附件1);申报备案项目需报送201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见附件2)。报送打印的申报材料应与网上申报的相关内容完全一致,如二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的为准。申报新项目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授课教师签字栏应请授课教师签字。申报工作截止后,只报送打印申报材料而未进行网上申报的视为无效申报;进行了网上申报,但在申报工作截止后的2周内,仍未收到打印的申报材料的,同样视为无效申报。
二、201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申报新项目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9月10日;申报备案项目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12月30日。项目申报、公布及执行情况的信息反馈使用的网址为:http://cmegsb.cma.org.cn。各级用户仍继续使用已有的账户和密码。尚无账户和密码的用户,向青海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请。
三、 申报201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个项目只
能向一处申报。
四、 申报201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科专业包
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技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五、201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二批公布。经审核批准的部分备案项目和新项目作为2016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5年12月底前予以公布。部分备案项目经审核批准后作为2016年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6年3月底前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项目的举办时间。每个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超过6期(次)。
六、201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情况的信息反馈
仍通过网上申报信息反馈系统进行汇报。建学员通讯录时,请注意使用系统提供Excel模板建学员通讯录。
七、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含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申报或备案不收费。
八、申报的项目应突出高原医学特点和本单位的专业特色,申报国家级CME项目是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促进医学科学技术发展,宣传和展示申报单位最新学科水平的有效形式。请各单位认真组织2016年度国家级CME项目的申报工作。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南川西路69号
青海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810012
联系电话:0971-6253665
联系人:聂 薇
附件: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
2、2016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
青海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20日
青海省医药卫生学会联合办公室关于编辑部招聘排版员拟聘人员公示
2025-04-19
青海省医药卫生学会联合办公室关于编辑部招聘编辑聘用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公示
2025-04-16
2025-04-12
2025-04-07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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