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相关要求
1.提交的所有证件须统一装入纸制或软塑文件袋,以免丢失。
2.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考人员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经审核核实后,即可取回,评审材料中只提交复印件,复印件须正反面印在A4纸上,并加盖单位公章。
3.凡经主管部门和人事部门审核并已提交的评审材料,申报人员不得取回或补报。如因特殊原因漏报材料的,须通过主管或人事部门审核认可,出具证明并加盖公章。
4.评审工作结束,各单位、各地区收到人事部门任职资格批复后,要及时派人统一领取所申报材料。个人领取不予受理。
5.申报材料应由主管职称工作的人员专人报送和领取。
青海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