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控制部由原省卫生厅批准成立,承担青海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职能,负责制定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体系标准,根据国家卫计委、青海省卫计委相关要求和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体系标准对全省省级和二级以上州(市)、县级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进行督导检查,并配合省卫计委医政医管局完成医院等级评审等工作。建立全省医疗质量管理专家库3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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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照国家和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医疗质量管理的要求,制定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体系标准。
2. 组织专家定期对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医疗质量督导检查,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向省卫生计生委上报医疗质量督导检查报告和相关信息,督促医疗机构落实整改,做出整改效果评价。
3. 实施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和医疗安全管理工作调研,持续改进质控和安全管理运行机制。
4. 实施质控专家业务培训。
5. 动态管理《青海省医疗质量控制专家库》人员。
6.完成省卫计委下达的其他指令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