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卫计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按照人事部门及相关部门制定的评审办法,承担全省卫生计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具体工作;负责中华医学科技奖、青海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的推荐工作;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评审组开展青海省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技术审核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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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按照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青海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好全省晋升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实践技能考试的具体工作。
2、完成全省申报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人员评审材料的登记,审核工作;组织好高级职称专家评议组评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投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公示期间的具体工作,并及时将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报委人事处审核。
3、负责与中华医学会科技评审部、青海科协沟通,协调,组织完成全省中华医学科技奖和青海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的推荐工作。
4、做好青海省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准入和技术审核,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工作。
5、进一步增强服务透明度,推行办务公开,及时将人事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政策公开、公示。做好来人、来电咨询的解答和政策宣传讲解工作,并细化各种申报程序,申报须知,公示上墙。
6、按照人事部门的安排、联办部门工作计划,负责与全省各市、自治州卫生计生委,委属各单位,系统医院的相关部门联系,按时完成各项评审工作。
7、根据联办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