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医学教育部为青海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我省承办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督导、实施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审核、管理及督导、实施工作;负责各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登记、学分授予、发证的管理工作;指导州、市继续医学教育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多年来,继教部坚持以“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力求体现“先进性、针对性、实用性”,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针对不同层次、不同水平和不同需要的专业人员因材施教,努力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
联系电话:0971-6253665
1. 参照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订的继教项目认可及学分授予标准,负责我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其学分的审批。
2. 承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受理、审核、推荐、备案及定期公布。
3. 组织专家评审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结果作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和公布的依据。
4. 组织全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实施及项目资料整理工作。
5. 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学员的学分核定和统计并发放学分证书。
6. 指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培训。
7. 对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