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卫生计生委,委属各单位,系统、民营各医院: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青海省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和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的批复》(国卫医考委发〔2017〕2号),现将我省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公布如下:
临床执业医师:
西宁市349分
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循化县、化隆县290分
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260分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西宁市155分
海东市(循化县、化隆县除外)151分
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循化县、化隆县150分
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124分
口腔执业医师:322分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69分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03分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94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306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54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医师:360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0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医师:283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21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医师:293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26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医师:310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45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医师:310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45分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15分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76分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要求,为切实做好对我省享受降分优惠政策的管理,我委对开展执业服务等环节实行属地化管理,即未达到国家合格分数线,只通过省内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限定在省内执业,只通过各市、州内合格分数线的考试限定在本市、州内执业,确保享受降分优惠政策的执业医师能够在当地开展服务,缓解我省边远地区执业医师紧缺的问题。
青海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2月14日
2023-08-17
青海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关于国庆节、党的二十大期间做好维护正常医患关系的通知
2022-09-26
2022-08-26
2022-08-18
2022-08-15
2022-08-12
关于“青海省人民医院院长张强同志为2022年全国优秀院长候选人”的公示
2022-08-11
2022-08-09
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评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考生)
2022-08-09
2022-07-25
青海省医药卫生学会
联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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