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分析本申报项目的培训需求;
3.介绍培训效果的具体评估方法。
(二)教学对象须符合该学科继续教育对象的要求。
(三)项目举办方式有: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研讨班、讲习班、学习班等。
(四)教学时数为实际授课时数,不包括开班典礼等与教学无关的时间。
(五)学分计算方式:
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每3学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学时授予2学分。半天按3学时计算,1天按6学时计算。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六) 填写项目申报表时,所填内容系指举办一期活动而言。如同一项目举办一期以上时, 请在“多期举办信息”处填写每期相应的举办时间与举办地点。
三、西部12个省(区、市)包括: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四、基层单位包括: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等。
附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联系单位及有关学(协)会等单位代码
代码 名称 代码 名称
01 北京市 32 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
2023-08-17
青海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关于国庆节、党的二十大期间做好维护正常医患关系的通知
2022-09-26
2022-08-26
2022-08-18
2022-08-15
青海省医药卫生学会
联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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