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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 | 作者:pro9f8090 | 发布时间: 1970-01-01 | 3043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特别重大考试突发事件(Ⅰ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考试突发事件(I级)。

    1.失、泄密事件。医师资格考试前发生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失、泄密,其扩散范围达2个考点以上,或者在互联网等公共传媒上发现其内容。

    2.其他突发事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或青海省人民政府启动有关应急预案,导致2个以上考点范围内的考试不能正常进行。

    3.医师资格考试前发生1个以上考点的试卷毁损或者丢失。

    4.国家应急处理组认定的其他考试突发事件。

    (二)重大考试突发事件(Ⅱ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考试突发事件(Ⅱ级)。

    1.失、泄密事件。医师资格考试前发生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失、泄密,其扩散范围在考区内的1个考点以上,但没有在互联网等公共传媒上发现其内容。

    2.其他突发事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或青海省人民政府启动有关应急预案,导致考区内1个以上考点范围内的考试不能正常进行。

    3.医师资格考试前发生1个以上考场的试卷毁损或者丢失;医师资格考试后发生1个以上考点的答卷毁损、丢失。

4.考区应急处理组认定的其他考试突发事件。  

(三)较大考试突发事件(Ⅲ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考试突发事件(Ⅲ级)。

    1.失、泄密事件。医师资格考试前发生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失、泄密,其扩散范围在1个考点内,但没有在互联网等公共传媒上发现其内容。

    2.其他突发事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或青海省人民政府启动有关应急预案,导致1个考点范围内的考试不能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