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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来源: | 作者:pro9f8090 | 发布时间: 1970-01-01 | 53004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申报程序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项目向基地所在单位的继续教育主管部门报送,所在单位的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报送。

基地通过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后,还需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注:项目网上申报后,点击项目的申请代码可显示所申报的项目并可进行打印),报送基地所在单位的继续教育主管部门,所在单位的继续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存档保存纸质申报材料。

(三)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只受理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的网上申报,如因项目负责人负责的项目数量超出规定要求等情况需进行项目相关信息调整时,只在网上进行。对于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批准。

(四)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含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申报)均不得收取费用。

三、批准公布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新申报项目进行网上评审(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或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直报项目单位可利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进行网上初评)。经核准,于每年年底前公布下年度评审通过的项目及部分备案项目(第一批项目),于每年3月底前公布当年度第二批项目(主要为备案项目)和当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并择期公布不同意项目和经整理汇总的不同意原因。

请各申办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备案项目和基地项目须安排在项目举办年度的4月1日以后举办)。

四、其他

凡弄虚作假等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批准、批评、全国通报、责令停办、取消1-3年申报资格等处罚。


附表1